2016年,互联网金融多事之秋,从4月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下称“互金专项整治”)在各地拉开帷幕,到网上出现“裸条”借贷新闻,引起社会各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关注和质疑。
在信息杂芜中,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创新,成为行业焦点。
裸条丑闻罪在谁
所谓“裸条”借贷,是指在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裸条借贷新闻中,有些借贷交易年化利率超过国家规定,属于民间借贷灰色链条里的高利贷利滚利。
“为何借款人这么傻交出裸照,为何他们的借款利息那么高,这种非法借贷交易罪在谁?”在微博上,很多读者对于身陷违法交易的弱势群体表达关注,同时,他们对于借款人为何身陷高利贷不解。
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中,以主打熟人借贷的借贷宝为例,在APP中严格限制借贷的年化收益率。那么,这些非法高利贷交易是如何成交的呢?
在媒体报道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借贷双方通过其他社交软件私下约定后,绕开平台进行了交易。双方在其他社交软件里由陌生人添加为好友,借款人在私下里通过“押裸照”“返押金”的形式获得放贷人认可,向贷款方要求获得高于其偿还能力的贷款。
原来,这是借贷双方私下约定的打破借贷平台规定的违规行为。
借贷宝不做出借人,只做撮合借贷双方的平台。为限制高利贷滋生,借贷宝设置了24%的利率上限,数字符合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另外,在逾期不超过1天的情况下,借款人应支付利息的利率不会超过24%,宽限期为还款日次日,借款人应以宽限期以内以截至当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支付利息,该利率不超过24%;借款人逾期后,借款人于宽限期仍未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自宽限期次日起,不再计收利息,而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化24%的罚息利率支付罚息。
另外,借贷宝收取逾期管理费有法可依。根据借贷宝发布的公告,该费用主用于支付合作第三方的催收费用,辅用于覆盖催收部门的运营管理成本。有人主张加上逾期管理费,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资金超过了本金的24%。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四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观点认为借贷宝向债务人收取的逾期管理费属于该法条中的“罚息或者其他费用”。该观点忽略了一点,即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作上述规定是为了规范出借人与借款人,而借贷宝并非出借人。
借贷宝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不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负责。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下称“网贷平台”)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而当前我国很多网贷平台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还提供了增信,设立了资金池,进行了非法集资。
有人认为借贷宝通过“赚利差”放大了借贷链条,需要向投资人承担损失。借贷宝在其应用界面多处提醒“不熟不借”和强调“借贷宝是服务于熟人之间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无论是借款还是投资,都发生在朋友之间,用户自行判断借款人的信用,并决定是否出借,也须自行承担借款人违约风险。”
然而舆论漩涡之中的借贷平台也不能置身事外,平台对于交易双方应有审查义务。作为领军企业,借贷宝有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措施,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有参考意义。
借贷宝的多项审查措施
在借贷宝近日公告中,可以了解他们在促进借贷交易合法、合规上的一些举措。
借贷宝履行了对借贷双方的审核义务。根据征求意见稿,网贷平台应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这些审核业务包括:
一方面,借贷宝履行了对出借人资格条件和合法性的审核义务。根据借贷宝《借款协议》的“承诺与保证”部分第一条,出借人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系出借人的自有资金。根据该协议的第二条,出借人承诺其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该规定从投资经验和对互联网的熟悉承诺来确定投资人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借贷宝对出借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7月1日借贷宝发布了《平台交易额度调整通知》,借贷宝将针对16-22岁低龄用户启用新版额度规则,其中16-18岁用户的借入和赚利差总额度将为2000元,19-22岁用户的借入和赚利差总额度将为8000元,从年龄的维度对投资者进行了分级,因为这些用户可能大多还在学校,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没有充分的风险认识。
另一方面,借贷宝也履行了对借款人的审核义务:借贷宝履行了用户身份的审核义务。用户如欲在借贷宝上发起借款,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肖像/银行卡认证;借贷宝履行了对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义务。这包括以下两点:
根据借贷宝《借款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部分”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将所借资金用于违规或非法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借贷宝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难以监测借款人的资金运用方向,通过借款人对自己借款用途进行承诺的方式,借贷宝履行了对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审核义务。
在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借贷宝要求其填写借款用途,并给出了“个体经营/创业/消费/助学/旅游/家居装修/临时周转”等选项,这说明借贷宝在形式上限定了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借款人还可以在“借款用途及说明”处填写补充说明、上传相关照片,来辅助出借人对其风险进行限定。通过这种方式,借贷宝履行了对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审核义务。
借贷宝还加强了对借款人资格条件的限定。上文提到的借贷宝对16-22岁借款人的借入额进行的限制即为一例。
从这些措施,可以看出借贷宝作为互金平台的巨头,还是比较负责任的。
对金融创新需要宽容
每一个金融创新,都要有一个过程。早年的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也曾不被认可,以至于2010年马云在支付宝年会上,从头到尾黑着脸痛骂支付宝固步自封,在马云的评语里可以感受到当年支付宝面临的压力:烂到极点的客户体验只是表象,内层原因是支付宝在外部监管和内部机制双重制约下显露出种种疲态。
如今,连地摊上买菜都可以刷支付宝,成为阿里巴巴乃至世界上最成功的互联网项目。很难想象,就在几年前,支付宝还是马云嘴里长不大的巨婴。
这正如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创新总在监管与规范之前,伴随着监管与规范的落地,创新逐步成熟。
4月,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下称“互金专项整治”)在各地拉开帷幕。根据公开资料,本次互金专项整治强调,网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
金融中介的功能分为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两种。银行是最典型的信用中介,其资金的个人供给方(存款客户和理财客户)进行投资并非是出于对资金需求方信用风险的判断、而是出于对银行的刚性兑付承诺的预期。我国网贷平台为吸引投资者,纷纷效仿银行,承诺对投资者提供本息担保。
但在我国经济下行、大量借款人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时,很多网贷平台由于没有银行所拥有的充足的资本金,也没有人民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在资金链断裂时纷纷跑路,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
监管层将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实质上是让平台回归撮合借贷双方的本源,也是为其“松绑”,使其不需要为投资者的决策负责。不过该定位对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有较高要求,因为惟其如此,投资者才有可能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出判断。
然而我国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即便在网贷平台要求下借款人已披露了较多的信息,投资者仍然难以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征信体系有不完善之处。
简单来说,我国的征信体系分成公共征信机构和市场征信机构两种。
其中,公共征信机构主要指的是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运营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覆盖面不足,截至2015年末,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虽收录了8.8 亿自然人,但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仅有3.8亿;二是数据源不足,当前我国政府机关数据公开程度还不够高。
市场征信机构主要指的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未有机构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个人征信牌照。
目前,仅有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有权接入商业银行的信贷数据,理论上来讲,这是与个人信用状况最为相关的数据。
然而,网贷平台尚无资格接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这种背景下,通过用户彼此的了解进行风控的熟人借贷平台纷纷上线。
熟人借贷平台的先锋——借贷宝于2015年6月上线,当年即获20亿元首轮融资,今年1月又获25亿元融资。公开资料显示,借贷宝估值达76.9亿美元,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仅次于蚂蚁金服。
因此,借贷宝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属于我国网贷发展成熟过程中自然的产物。
借贷宝如何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
借贷宝作为第三方实际上承担了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助推器的角色。
首先,借贷宝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设置了清晰而合法的规则使借贷双方有章可循。
部分民间借贷的较高利率让借款人不堪其重,并且其经常伴随着“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应地,借贷宝设置了合法的利率上限,并且上线了规则透明的众包催收体系。
但是高利贷团伙趁机利用借贷宝在线上发展业务,此前热传的“女大学生打裸条借钱”即为一例。
根据已有的公开资料,“裸条”借贷双方并非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的约定,而且其往往通过线下返点等方式绕过借贷宝的利率上限限制。借贷宝难以监测到这种行为,但表示“如果用户通过线下协议致使实际借贷利率超过平台最高年利率24%的限定,借入方若提供有效证据,我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帮助其减免不合法的部分。”另外,如前文所述,借贷宝还对低龄用户的借入总额进行了限制。通过以上种种举措,借贷宝履行了社会责任。
其次,借贷宝公开透明的规则使借贷双方可以大胆维权。
以往民间借贷多在线下进行,部分民间借贷规则的合法合规性较差,很多参与人在受到利益侵害时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而由于借贷宝是合法合规的网贷平台,借贷双方使用其遇到问题时可以更方便地维权。
综上所述,借贷宝等熟人借贷平台的出现有其时代背景,不仅不违法,还是少有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是促进投资人风险教育的试验田,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升民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应给予其发展空间。
在信息杂芜中,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创新,成为行业焦点。
裸条丑闻罪在谁
所谓“裸条”借贷,是指在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裸条借贷新闻中,有些借贷交易年化利率超过国家规定,属于民间借贷灰色链条里的高利贷利滚利。
“为何借款人这么傻交出裸照,为何他们的借款利息那么高,这种非法借贷交易罪在谁?”在微博上,很多读者对于身陷违法交易的弱势群体表达关注,同时,他们对于借款人为何身陷高利贷不解。
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中,以主打熟人借贷的借贷宝为例,在APP中严格限制借贷的年化收益率。那么,这些非法高利贷交易是如何成交的呢?
在媒体报道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借贷双方通过其他社交软件私下约定后,绕开平台进行了交易。双方在其他社交软件里由陌生人添加为好友,借款人在私下里通过“押裸照”“返押金”的形式获得放贷人认可,向贷款方要求获得高于其偿还能力的贷款。
原来,这是借贷双方私下约定的打破借贷平台规定的违规行为。
借贷宝不做出借人,只做撮合借贷双方的平台。为限制高利贷滋生,借贷宝设置了24%的利率上限,数字符合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另外,在逾期不超过1天的情况下,借款人应支付利息的利率不会超过24%,宽限期为还款日次日,借款人应以宽限期以内以截至当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支付利息,该利率不超过24%;借款人逾期后,借款人于宽限期仍未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自宽限期次日起,不再计收利息,而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化24%的罚息利率支付罚息。
另外,借贷宝收取逾期管理费有法可依。根据借贷宝发布的公告,该费用主用于支付合作第三方的催收费用,辅用于覆盖催收部门的运营管理成本。有人主张加上逾期管理费,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资金超过了本金的24%。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四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观点认为借贷宝向债务人收取的逾期管理费属于该法条中的“罚息或者其他费用”。该观点忽略了一点,即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作上述规定是为了规范出借人与借款人,而借贷宝并非出借人。
借贷宝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不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负责。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下称“网贷平台”)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而当前我国很多网贷平台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还提供了增信,设立了资金池,进行了非法集资。
有人认为借贷宝通过“赚利差”放大了借贷链条,需要向投资人承担损失。借贷宝在其应用界面多处提醒“不熟不借”和强调“借贷宝是服务于熟人之间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无论是借款还是投资,都发生在朋友之间,用户自行判断借款人的信用,并决定是否出借,也须自行承担借款人违约风险。”
然而舆论漩涡之中的借贷平台也不能置身事外,平台对于交易双方应有审查义务。作为领军企业,借贷宝有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措施,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有参考意义。
借贷宝的多项审查措施
在借贷宝近日公告中,可以了解他们在促进借贷交易合法、合规上的一些举措。
借贷宝履行了对借贷双方的审核义务。根据征求意见稿,网贷平台应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这些审核业务包括:
一方面,借贷宝履行了对出借人资格条件和合法性的审核义务。根据借贷宝《借款协议》的“承诺与保证”部分第一条,出借人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系出借人的自有资金。根据该协议的第二条,出借人承诺其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该规定从投资经验和对互联网的熟悉承诺来确定投资人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借贷宝对出借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7月1日借贷宝发布了《平台交易额度调整通知》,借贷宝将针对16-22岁低龄用户启用新版额度规则,其中16-18岁用户的借入和赚利差总额度将为2000元,19-22岁用户的借入和赚利差总额度将为8000元,从年龄的维度对投资者进行了分级,因为这些用户可能大多还在学校,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没有充分的风险认识。
另一方面,借贷宝也履行了对借款人的审核义务:借贷宝履行了用户身份的审核义务。用户如欲在借贷宝上发起借款,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肖像/银行卡认证;借贷宝履行了对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义务。这包括以下两点:
根据借贷宝《借款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部分”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将所借资金用于违规或非法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借贷宝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难以监测借款人的资金运用方向,通过借款人对自己借款用途进行承诺的方式,借贷宝履行了对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审核义务。
在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借贷宝要求其填写借款用途,并给出了“个体经营/创业/消费/助学/旅游/家居装修/临时周转”等选项,这说明借贷宝在形式上限定了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借款人还可以在“借款用途及说明”处填写补充说明、上传相关照片,来辅助出借人对其风险进行限定。通过这种方式,借贷宝履行了对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审核义务。
借贷宝还加强了对借款人资格条件的限定。上文提到的借贷宝对16-22岁借款人的借入额进行的限制即为一例。
从这些措施,可以看出借贷宝作为互金平台的巨头,还是比较负责任的。
对金融创新需要宽容
每一个金融创新,都要有一个过程。早年的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也曾不被认可,以至于2010年马云在支付宝年会上,从头到尾黑着脸痛骂支付宝固步自封,在马云的评语里可以感受到当年支付宝面临的压力:烂到极点的客户体验只是表象,内层原因是支付宝在外部监管和内部机制双重制约下显露出种种疲态。
如今,连地摊上买菜都可以刷支付宝,成为阿里巴巴乃至世界上最成功的互联网项目。很难想象,就在几年前,支付宝还是马云嘴里长不大的巨婴。
这正如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创新总在监管与规范之前,伴随着监管与规范的落地,创新逐步成熟。
4月,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下称“互金专项整治”)在各地拉开帷幕。根据公开资料,本次互金专项整治强调,网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
金融中介的功能分为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两种。银行是最典型的信用中介,其资金的个人供给方(存款客户和理财客户)进行投资并非是出于对资金需求方信用风险的判断、而是出于对银行的刚性兑付承诺的预期。我国网贷平台为吸引投资者,纷纷效仿银行,承诺对投资者提供本息担保。
但在我国经济下行、大量借款人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时,很多网贷平台由于没有银行所拥有的充足的资本金,也没有人民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在资金链断裂时纷纷跑路,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
监管层将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实质上是让平台回归撮合借贷双方的本源,也是为其“松绑”,使其不需要为投资者的决策负责。不过该定位对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有较高要求,因为惟其如此,投资者才有可能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出判断。
然而我国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即便在网贷平台要求下借款人已披露了较多的信息,投资者仍然难以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征信体系有不完善之处。
简单来说,我国的征信体系分成公共征信机构和市场征信机构两种。
其中,公共征信机构主要指的是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运营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覆盖面不足,截至2015年末,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虽收录了8.8 亿自然人,但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仅有3.8亿;二是数据源不足,当前我国政府机关数据公开程度还不够高。
市场征信机构主要指的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未有机构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个人征信牌照。
目前,仅有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有权接入商业银行的信贷数据,理论上来讲,这是与个人信用状况最为相关的数据。
然而,网贷平台尚无资格接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这种背景下,通过用户彼此的了解进行风控的熟人借贷平台纷纷上线。
熟人借贷平台的先锋——借贷宝于2015年6月上线,当年即获20亿元首轮融资,今年1月又获25亿元融资。公开资料显示,借贷宝估值达76.9亿美元,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仅次于蚂蚁金服。
因此,借贷宝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属于我国网贷发展成熟过程中自然的产物。
借贷宝如何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
借贷宝作为第三方实际上承担了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助推器的角色。
首先,借贷宝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设置了清晰而合法的规则使借贷双方有章可循。
部分民间借贷的较高利率让借款人不堪其重,并且其经常伴随着“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应地,借贷宝设置了合法的利率上限,并且上线了规则透明的众包催收体系。
但是高利贷团伙趁机利用借贷宝在线上发展业务,此前热传的“女大学生打裸条借钱”即为一例。
根据已有的公开资料,“裸条”借贷双方并非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的约定,而且其往往通过线下返点等方式绕过借贷宝的利率上限限制。借贷宝难以监测到这种行为,但表示“如果用户通过线下协议致使实际借贷利率超过平台最高年利率24%的限定,借入方若提供有效证据,我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帮助其减免不合法的部分。”另外,如前文所述,借贷宝还对低龄用户的借入总额进行了限制。通过以上种种举措,借贷宝履行了社会责任。
其次,借贷宝公开透明的规则使借贷双方可以大胆维权。
以往民间借贷多在线下进行,部分民间借贷规则的合法合规性较差,很多参与人在受到利益侵害时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而由于借贷宝是合法合规的网贷平台,借贷双方使用其遇到问题时可以更方便地维权。
综上所述,借贷宝等熟人借贷平台的出现有其时代背景,不仅不违法,还是少有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是促进投资人风险教育的试验田,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升民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应给予其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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